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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8:H203107 項目符號及編號之標籤(如li、ul)僅可使用於實際網頁內容的項目條列,不可用於編輯格式不良設計誤用項目符號標籤作為文字的縮排效果。 不良設計:
<H3>台灣在無障礙網路的推動</H3>
<UL>
我國政府在1997年公佈「身心障礙保護法」,並開始推動在公共場所設置無障礙空間。
台灣地區在這五、六年第一波的努力之下已經有相當成效,
大部份的公共場所都有設置無障礙坡道、愛心鈴、殘障車位等無障礙空間。
</UL>
範例結束 正確示範正確使用項目符號標籤清楚作資料層級的編排。 正確範例:
<H3> 中華民國九年一貫教育的七大學習領域:</H3>
<OL>
<LI>語文</LI>
<LI>社會
<OL type="a">
<LI>學科領域一</LI>
<LI>學科領域二</LI>
</OL>
</LI>
<li>數學</LI>
<li>自然與生活科技</LI>
<LI>藝術與人文</LI>
<LI>健康與體育</LI>
<LI>綜合活動</LI>
</OL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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